1. 未经许可复制:未经版权人同意,擅自复制其作品,如复印书籍、拷贝软件等。
2. 抄袭:将他人作品的内容据为己有,包括整体抄袭或部分抄袭,换个说法也算抄袭。
3. 改编:没有经过授权对原作品进行改编,比如把小说改编成电影,改变了作品的表现形式。
4. 传播侵权作品:利用互联网、发行等方式传播侵犯版权的作品,扩大侵权影响范围。
5. 表演侵权:未经许可公开表演受版权保护的作品,比如在舞台上表演他人歌曲。
7. 破坏版权管理措施:破解版权人用于保护作品的技术措施,如绕过软件加密。
这些行为都侵犯了版权人的合法权益,若发生,版权人可依照法律来追究侵权者责任。
一是行为具有违法性。未经著作权人许可,擅自实施受版权保护的权利内容,如复制、发行、表演、改编等行为,即构成违法。
二是存在损害事实。侵犯权利的行为给著作权人造成了经济损失或精神损害,比如导致作品销量下降、声誉受损等。
三是因果关系。侵犯权利的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有直接的因果联系,即因侵犯权利的行为导致了著作权人的损失。
四是主观过错。侵权人主观上存在故意或过失,明知行为违法仍为之,或因疏忽未尽合理注意义务。
在具体判定时,需综合考量作品的独创性、权利范围以及侵权行为的具体情节等因素,以准确判断是否构成版权侵权。
一是行为的违法性。未经版权人许可实施受版权保护的权利行为,如复制、发行、表演等,属于违法。
三是主观过错。包括故意和过失。故意是明知侵权仍为之;过失是应当预见而未预见或已预见却轻信能避免。
判定时需综合这一些因素。比如,对比侵权作品与原作品,看是不是真的存在实质性相似。若相似部分涉及作品核心内容、表达等关键要素,且该相似并非合理借鉴,很可能构成侵权。同时,要考察被告使用作品的方式、目的等,以准确判断是否构成版权侵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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