依照自治区住建厅《关于逐渐优化标准建造工程企业资质处理有关事项的告诉》(内建行函〔2023〕283号)、《关于展开修建业企业资质托付检查试点的告诉》(内建行函〔2023〕320号)及包头市住宅和城乡建造局关于下发《接受修建业企业资质托付检查事项方法》有关文件的要求,对6家由我局接受的修建业企业资质申报材料来了检查、评定,于2025年10月17日在包头市住宅和城乡建造局网站公示评定定见。
任何单位及个人,如对企业申报资质状况有贰言的,均可向我局修建市场监管科或办公室反映状况,单位反映状况需加盖公章,个人反映状况需签署实在名字并留下联系方式、地址和邮政编码。凡对公示定见不清楚或不理解的,请直接向我局修建市场监管科咨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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